样品送检须知
时间:2007-09-06 10:50:31 | 浏览:302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样品量要求

1.   散装或者大件包装的食品,理化检验每件样品量1.5kgL),分三份;微生物检验每件样品量为0.75kgL),分三份。

2.   单件包装在250gml)以上的小包装食品,理化和微生物检验每件样品各为三件包装。

3.   单件包装为100250gml)的小包装食品,理化和微生物检验每件样品各为六包装。

4.   单件包装在100gml)以下的小包装食品,理化和微生物检验每件样品需要量按散装或者大件包装食品折算。

5.   瓶装饮用水三桶。

6.   自来水、井水送检的客户应先到本中心三楼检验科微检室拿取灭菌玻璃瓶或胶桶;餐饮业办证前自来水检测需送500ml;井水全分析需送25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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